2024 年 04 月 19 日 星期五
新闻搜索:
您当前的位置 : 南海网  >  澄迈新闻网  >  澄迈新闻

澄迈法院公开宣判4宗贩毒案件 两毒贩获刑15年

南海网 http://www.hinews.cn 时间:2017-06-19 18:14 来源:南海网 作者:刘麦

  公判大会现场。通讯员供图

  南海网、南海网客户端澄迈6月19日消息(南海网记者刘麦通讯员聂秀锋)为了迎接第30个“国际禁毒日”,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,扩大禁毒工作宣传范围,将“禁毒三年大会战”推向深入,6月19日,南海网记者获悉,近日,澄迈法院在老城镇进行公开宣判,对4宗涉毒案件的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8个月到15年不等的刑期,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。

  2016年11月中旬,廖某高在吸食毒品时认识被告人罗某德,罗某德当时表示如需购买毒品可联系他。11月22日下午3点,廖某高电话联系罗某德称有朋友想购买65克海洛因,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380元每克。随后被告罗某德电话联系被告符某福准备海洛因,并与廖某高约定双方在老城镇南二环路某厂房交易。当日晚上8点,被告人符某福和被告人罗某德二人驾车来到约定地点,符某福将2包海洛因交给罗某德后在车上等候,而罗某德则携此2包海洛因到购买者廖某高和陈某等人驾驶的车上进行交易,双方交易完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,缴获毒品海洛因69.84克。而现年56岁的被告人符某福5年内已因盗窃罪入狱两次,属累犯情形。被告人罗某德同样不仅构成累犯还是毒品犯罪的再犯,其在2011年已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。

  澄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福和罗某德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,危害社会,构成贩卖毒品罪共同犯罪,且有累犯情形,应当从重处罚。依法判处被告人符某福和被告人罗某德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50000元。另三案件的被告人颜某雄构成贩卖毒品罪,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告人邓某彬构成贩卖毒品罪,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告人蔡某运构成贩卖毒品罪,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

  老城镇两委干部和村民近千人参加宣判大会,他们纷纷表示法院以公开宣判的方式将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,使大家零距离接触审判,内心深受震撼,以后会好好教育身边人远离毒品犯罪。

  为了扩大禁毒宣传广度和深度,澄迈法院在公开宣判现场树立了10余副禁毒知识展板,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毒品的种类和危害等展示出来,使群众对毒品能够有更加直观的了解。现场还设置了法律咨询台,为群众解答法律困惑。在公开宣判前,澄迈法院团支部还组织青年干警走上街头,走进附近的商铺,将1000余册禁毒宣传手册和法律读本送到群众家中手中,深受群众的欢迎,很多群众拿到法律读本当即就津津有味的看起来。接下来,澄迈法院还将根据工作实际,让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走进更多乡镇,使更多群众受到禁毒法律知识熏陶。

责任编辑:汪诗娴
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